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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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古以来朝廷有养老的法典,而乡里有救济老人的条文,这是王朝固定不变的法令规章以及人们对受苦难人的同情心呀,这个事情非常重要,但叫没有能力的人去做,一个人不能胜任,好多人一起来做会容易得多。现在族里有姓潘的嫂子,年纪近八十岁,家无升斗米,上无丈夫,下无儿孙,谁来奉侍养老,连做饭都没有人,这是我们应该救济的人。而能力缺乏不能胜任。为此,咨询自己族里一些人,共同商量来帮助她,大家出钱出米若干,按月捐助,作为长久的任务,直到她安度晚年之后。作为一个人化费并不多,但是对潘嫂来说,每天能够开销。这个帮助接济老人的想法,由于大家来完成变得容易了。父母之间,鳏寡孤独,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有很多,如果朝廷关心不到不能养老,乡里照顾不到不能救济,有钱的人都不肯出力帮助贫困的人,而我们虽然有这个想法又力量不够,以至于只能使这些人一直处于困厄的境地,可叹也。 乾隆岁次癸巳(1773年)四月上旬 濮心怡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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